一、项目名称:更换增加探照灯工程
二、项目编号:LAQSN-2023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六安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实践楼楼顶更换增加探照灯工程,其中LED灯2000瓦,数量12盏,电线用6mm2铜芯电缆,安装要求:一灯一路一闸一开,开关安装在一楼(包括拆除,线路改造,安装恢复等一切费用)。工期:5天。
四、采购预算:30000元(最高限价)
五、企业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企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企业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企业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所有物品免费质保不少于2年,2年内免费包换。
6.质量标准未做要求的内容,一律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国家未定标准的,执行通行的行业标准或供方的企业标准。所投产品及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法定的质检机构有关部门认证的合格以上产品。
六、评审办法:采购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企业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企业报价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企业。
七、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10点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裕安区城南镇六苏交叉口向南800米)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岳老师 0564-3628776
特别说明:以上报价含税、运费、材料费、施工费等所有费用,开正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