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教师宿舍楼卫生间墙面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LAQSN-2021003
三、项目概况:卫生间共20个,此工程具体维修项目如下:
1.卫生间马桶、热水器、面盆(含水龙头)、淋浴喷洒、灯、开关等的拆除与安装。
- 卫生间墙面拆除。
3.做卫生间里面所有墙面防水。(约460㎡)
4.卫生间墙面做pvc护墙板,每块厚度7mm、宽40cm。(约460㎡) - 施工垃圾清运。
6.卫生间整体保洁。
(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具体实施区域、任务及现场环境,维修时卫生间地面以及走廊地面需做好防护,运输材料及垃圾不得损坏地面,供应商后期不得因未到现场踏勘、对采购范围不了解而提出任何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工期:20个日历天。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的是邀请招标。
五、采购预算:82600元(最高限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七、评审办法:采购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3月18日上午9:30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裕安区城南镇六苏交叉口向南800米)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岳老师0564-3628776
特别说明:报价一律含税,并包括运输等费用,开正规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