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行政楼、教师宿舍运动地板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LAQSN-201900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六安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行政楼走廊的2楼至3楼(含楼梯)及教师宿舍走廊的1楼至4楼(含楼梯)地板采购及安装工程。(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具体实施区域、任务及现场环境,供应商后期不得因未到现场踏勘、对采购范围不了解而提出任何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工期:10个日历天。
四、采购预算:100000元(最高限价)
五、具体要求:要求产品为户外专用地板,具有防滑、静音、耐磨等,总体厚度不得<4.5mm的复合型材料,投标产品的防火标准必须达到B1级;投标产品耐磨涂层不得低于1mm,楼梯为加厚型专用踏步。(投标时地板和楼梯踏步均需提供样品,所有投标人的样品不予退还)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地板等相关经营项目;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塑胶地板只能有一家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资格文件、证明文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七、评审办法:采购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价进行综合评审。投标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合理最低的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相同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9日下午 3:00整;
- 供应商应提供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
3.投标文件送达地址: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九、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六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黄老师 0564-3268656
特别说明:以上报价含税、运费、材料费、施工费、垃圾清运费等所有费用,开正规专用发票。